丽汽集团司标

2012-12

2810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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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02年11月25日通过《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向社会公开征集司标,先后收到90余份来稿。经初审,选出10幅作品提交九届二次职代会评审;经职工代表投票,确定了公司司标。
    司标寓意:以字母L、q作为基本要素,为“丽汽”的拼音首字母,利用曲线和直线的组合变化构成。图案中“L”的变形象征着改革开放大道;“q”变形中的“1”着重体现了丽汽集团的企业精神和服务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