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汽集团公路客运东站关于开展“创卫争先”活动的通知

2013-09

2158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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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汽集团公路客运东站关于开展“创卫争先”活动的通知》

                                                            客东站〔2013〕42号

各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把集团公司“三个一”创卫工作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我站卫生创建工作目标的实现。现根据我站实际,特制定“创卫争先”评选办法,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抄 送: 集团公司
    丽汽集团公路客运东站 2013年9月30日 印发

                                         丽水公路客运东站“创卫争先”活动评选办法
    为了推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参与创国卫行动,把我站创建成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车站,现将评选办法制订如下:
    一、评选对象:东站全体员工。
    二、评选时间:从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每季度末评选一次。
    三、评选方式: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梁巍任组长,杨伟城、戴宏星任副组长。
    成员:肖文华、江迎、何小勇、徐红平、许丽蓉、裘燕燕
    2、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对站场内外的责任区进行不少于一次创卫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各责任区负责人需向活动领导小组作书面说明。
    3、活动领导小组在每月创卫点评会对上月各责任区的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在集团公司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组织的创卫检查中,监管责任区内查到不符合要求的或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参加季度创卫评选。
    四、考评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丽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内容,制定考评标准。(附后)。
    五、各部门卫生监管责任区划分:
    1、业务站:各班组及门前卫生、售票大厅、检票口及发车区、行包房及前后门卫生、调度室门口卫生。
    2、保卫稽查科:候车大厅、危检台、旅客出口处、车辆进出口大门、站内外场地禁烟。
    3、保卫稽查科、办公室:周边店面及出租房(协管责任区)。
监管责任区包括本班组工作场所及更衣室。
    五、工作要求:
    1、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区地面、墙面、设备清洁情况、绿化带内垃圾的清理情况、地面积水情况,确保责任区干净整洁,无积水。
    2、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区内的控烟工作,做好控烟劝导工作。
    3、劝阻、制止监管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保洁人员清扫。
    4、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区内的除四害工作,做到无鼠迹、蟑螂屎迹和尸体。
    5、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区内的停车秩序,制止、纠正乱停、乱放现象。
    六、考核及奖励:
    1、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意平时书面材料收集并建立台帐,各部门要把开展评选的重要意义贯彻到每位员工,创新评选形式,注重活动实效。
    2、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3、活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考核不少于一次,值班经理、值班站(科)长每天不定期巡查。
    4、每季评出创卫优胜班组二个,奖励人民币300元;评选出“创卫争先”先进个人若干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00元,并作为星级考评、员工绩效考核、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5、属外包单位和人员的,考核结果按承包协议处理。
    6、本评选办法由东站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