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和市级巾帼文明岗

2015-03

2553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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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县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规范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拓宽创建活动的覆盖面,省、市两项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15年省级和市级巾帼文明岗的申报工作。

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相关规定,今后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每2年开展1次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认定表彰工作,2015年继续开展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2016年将不再开展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于43日前将申报汇总名单电子版报市妇联综合发展部。凡市场巾帼文明岗创建申报请单独注明。

联系人:李慧妙   办电:2091876  手机:18957068601

E-mail:14153369@qq.com

 

附件:1.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2.丽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丽水市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