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八届五中全会看党风廉政建设如何规范使用

2015-11

2441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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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党中央将再次强调要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还将针对先前被查处的令计划等多位中央委员以及李春城等11名中央候补委员,追认中央政治局做出的开除这些人员党籍的决定。各项举措都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成为全会上最重要的的关键词之一。
  党风廉政建设是新时期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处决刘青山、张子善,到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再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多年来,与腐败行为的斗争,贯穿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全过程。如何让公权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又要将其关进制度笼子,规范运行,阳光操作,不让公权沦为谋私利的工具,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核心所在。
  在我国,一切权利运行者的权利,都来自于人民的委托,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权利,这是人民对权利运行者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对权利运行进行监督的最直接方式。让权利运行在阳光下,就是要把权利运行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人民,通过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来防止权利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当,从而真正实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我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确立了人民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中的主体地位,权力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阳光具有除菌、消毒的功能,它能增强人体免疫力,让万物充满勃勃生机,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意味着权力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地行使,防止权力行使者滋长贪欲、越轨行权、腐败变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作为党领导下的机关团体和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抵制一切消极腐败行为。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成为脱缰之马,促使干部正确使用公权,把利益归属到群众中去。
  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临近,我们看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了不起的成绩,而随着权力运行的不断规范,监督制度的不断健全,反腐手段的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值得我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