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授予章双林等五位同志“丽水市劳动模范”称号

2015-06

1517 本部 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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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出丽政发〔2015〕25号《关于授予章双林等五人丽水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授予章双林等五位同志“丽水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决定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丽水自信”,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开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境界,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