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汽车西站开始实名制购票检票试点
2016-02
为达到《反恐法》对提高对公共场所安保工作标准的要求,同时配合今年九月将在杭州举行的G20峰会安保工作,丽水将首先在汽车西站开展实名购票和检票试点工作。从3月1日起,丽水客运西站的所有营运班车都将实行实名购票和检票。届时,每位从西站从乘车出行的乘客,在购票和检票时都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身份证明等25种;16周岁以下(根据相关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没有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明或学生证任一证件进行购票乘车。
实行实名购票和检票后,每张车票的票面均会显示乘客姓名、相关证件号码、乘车时间等信息。为确保大家顺利出行,郑重提示如下:
1.乘车时请持与车票登记、乘车人自身相符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备身份查验,检票时将做到人、证、票信息一致;
2.持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车次(同一客运站当日发出的同一车次)只允许购买一张实名制车票;
3.乘客购票时需现场核对票面信息,发现票面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存在差异时,需立即将原票交由售票人员处理,保证票面与证件信息的一致性;
4.因要录入乘客信息,售票速度势必会变慢,为不影响乘客的正常出行,有条件的乘客可以通过经车站售票的代售点、网站购票。严禁在客运站外上车后购票,或购票后在客运站外乘车。
在西站试点的基础上,客运东站和高铁配载站也将择时实行实名购票和检票。